2013年内蒙古宁城县公开考录特警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宁城县储备人才考录管理办法》(宁政办[2008]103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考录特警(储备人才),为保证考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录岗位
公安局巡特警、反恐防暴特警共7名。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不怕牺牲。未受到治安处罚,无其它违法违纪行为。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参加过反动团体、邪教等非法组织。
(二)性别:男
(三)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复员军人、警察或政法院校毕业生及在宁城县公安局从事一年以上辅警工作的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四)年龄:26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复员军人和在宁城县公安局从事一年以上辅警工作的人员可放宽至28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身体条件:
1、身高:170厘米以上。
2、体重:按标准体重上下浮动不超过20%。
3、视听: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身体健康,无残疾和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缺陷(唇裂、斜眼和斜颈等,无明显八字腿和罗圈腿等),无纹身,无口吃。
(七)从业要求:特警工作实行专编专岗管理,从事特警工作必须满10年方可转入其他岗位。不到服务年限的,不得调动,报考其它单位岗位必须先辞去特警工作。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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