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录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
五、资格复审
省人社厅人事处根据应试人员报名电子信息(照片、报名登记表等),考生本人提供的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进行资格复审。
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的资格。凡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六、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人员名单(按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人数1:3比例核定)。
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分理论考试和上机操作两部分,理论考试卷面成绩100分,占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的20%.上机操作满分100分,占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的80%.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最终考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公共科目笔试平均成绩占40%,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平均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总和)÷笔试科目数]×40%+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成绩×6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将在省人社厅网站进行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办法和流程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省人社厅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写出书面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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