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录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
十、公示和录用
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合格人员中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省人社厅人事处负责核实。若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该职位形成的空缺,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十一、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由省人社厅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考生对有关诈骗信息保持高度警惕,避免考生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0931-8960193 8960443 8960414
监督电话:
省人社厅监察室 0931-8826098
附件:1、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信息办公室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情况简表
2、2013年度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目录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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