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定西市临洮县事业单位招聘210人公告(2)
四、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有关事项
1.准考证领取
报考我县事业单位考生的准考证,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经市人社局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到县人社局领取。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的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并负责在考前发给考生。
2.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 2013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
考试科目:非师范类考生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其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写作等;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师范类考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试内容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为主,音、体、美专业知识各占一定比例;报考教育综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市直事业单位的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17日下午15:00---17:00。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个别招聘单位需要组织面试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在考试前制定出台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案,面向社会公告后按方案实施。
3.考试地点
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考生,在我县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在定西集中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及考场见准考证。
五、初选、体检、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招聘指标及考试总成绩(含加分项),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含加分项)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然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体检、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然后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批。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批同意录用后,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岗位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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