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南郑县公开遴选6名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建立和完善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省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6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
1、县少先队总辅导员1名;
2、红寺湖风景旅游管理处副主任1名;
3、有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选4名(其中1名从全县有村官经历的公务员或国家正式干部或者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遴选)。
二、公开遴选的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范围
本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机关、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以及全县各级事业单位中具备国家正式干部身份和相关资格要求的人员(详见各职位报考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上述拟选拔职位对象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各职位还需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县少先队总辅导员1名:(1)27周岁以下,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国家正式干部身份;(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4)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5)身体健康。
2、红寺湖风景旅游管理处副主任1名:(1)35周岁以下,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公务员或国家正式干部职工身份;(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4)身体健康。
3、副镇长人选3名:(1)35周岁以下,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国家正式干部身份;(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4)身体健康。
4、副镇长人选1名:(1)35周岁以下,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有村官工作经历的,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两年以上的公务员或国家正式干部(其中大学生村官经历在一年以上)或者服务期满三年的在职在岗大学生村官;(3)身体健康。
以上职位报考人员年龄、参加工作年限或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10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2)受党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限内的;(3)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应担任领导职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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