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泉州黎明职业大学招聘影视制作技术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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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黎明职业大学慈山楼408人事处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工作需要,黎明职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文化传播学院影视制作技术专任教师1名。
资格条件:电影学专业或教育技术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0月30日后出生)。
其他要求:熟悉摄影、摄像、录音、灯光等技术;能够运用Edius 、3D MAX、After Effects等软件,进行影视后期编辑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黎明职业大学慈山楼408人事处
咨询电话:0595-22902302(陈老师 王老师)。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须用钢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提供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1张,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初审。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并通知考生本人。报名者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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