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泉州黎明职业大学招聘影视制作技术教师公告(2)
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课堂教学实施和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和讲解的技巧)、口答评委提问、技能操作等。
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我校网站发布。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及招聘部门根据岗位性质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考核合格者由我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二)公示及聘用
考核及体检合格者需配合我校做好档案调转及审查工作,档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我校网站及泉州人事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后,由我校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及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900162、22119493。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事网(http://www.qzrs.gov.cn/)以及黎明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lmu.cn/)向社会发布,报考者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黎明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黎明职业大学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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