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锦州渔政管理局招聘渔政船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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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起7日内
辽宁省锦州渔政管理局(辽宁省锦州渔业海难搜救中心)是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海洋渔业执法单位。为了切实加强海上执法工作,规范船员管理,优化船员队伍结构,为辽西海洋渔业行政执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辽宁省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于2013年公开招聘渔政执法船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辽宁海洋与渔业网(www.lnhyw.gov.cn)发布招聘公告和有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岗位
渔政执法船普通船员3名。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海上工作,身体健康;辽西三市一县(锦州、葫芦岛、盘锦、绥中县)及所属市(县、区)户口;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3、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普通船员岗位人员除符合上述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大专(含)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1年(含)以上海上工作经历,并适应船上工作;
(3)持有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的《渔业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
(4)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四、招聘步骤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起7日内;
报名地点:辽宁省锦州渔政管理局(辽宁省锦州渔业海难搜救中心),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2段46-85号;
按照要求填写《2013年辽宁省锦州渔政管理局公开招聘渔政船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表格可登陆辽宁海洋与渔业网下载);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