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黔江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教师86人(2)
重庆备考交流QQ群:171608905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
(一)应聘黔江中学、新华中学和民族中学教师岗位的,于2013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分别到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届时与相应学校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23-79230509,13609491616)。
报考者向招聘工作小组递交学校证明(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明及学籍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择优进入考核。
(二) 应聘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岗位的,于2013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分别到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邮电大学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届时与相应学校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邓老师、何老师, 13908276624、13594943263。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采取讲课、答辩及特长展示等方式,总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人力社保局备案。考核招聘出现招聘指标余额将调整到2013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进行招聘。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由黔江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