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铜川市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公告(3)
(三)笔试及加分
笔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的指导下,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林业局防火办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组织形式及范围。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双证缺一不得进入考场,以护照、驾驶证、工作证、毕业证、户口本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代替身份证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方面内容。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4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予以加分。
(1)加分的条件和分值
退役士兵中,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队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由旅、师批准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由团、旅批准三等功的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2)受理加分的程序
11月22日—27日(每天8:30-17:30)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林业局防火办负责受理所属职位退役士兵的加分申请,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3)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退役士兵须持本人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等有关材料申请加分。区别不同项目的加分,申请加分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4)加分认定
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林业局防火办分别对申请加分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加分将与笔试成绩加和后计入综合成绩。拟加分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服役部队番号、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笔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上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四)体能测试
1、确定体能测试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与进入体能测试人员1: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若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12月3日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考生进行预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报考消防员职位的,进行100米短跑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消防文员职位的,进行10分钟汉字录入,成绩高者优先),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考生预测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12月4日上午8:00至12:00
体能测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3、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实施,考生须按时携带有效期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试现场全程摄像。体能测试中,每项测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出现一项测试不合格的,即本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其继续考试资格。体能测试形成的缺额,按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的办法顺延递补,再行组织体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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