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普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2)
七、体检
经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验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八、公示
经综合考核,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将在普洱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经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职工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