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15名公告(2)
(三)网络缴费
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可通过网上缴费系统缴纳50元报名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
(四)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设置1:3的开考比例,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的三倍,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退费
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岗位取消招聘或重复缴费的考生,由付费银行直接退还报名费。但已开考的岗位,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采取专业知识考试的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可在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4日期间,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此次招聘根据不同行业或专业,分别采取两种考试方式:一是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对岗位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招聘表演、舞蹈、电视播音主持等专业性较强的特殊岗位采取专业素质能力测试。二是统一组织专业知识笔试,对岗位要求非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不能界定为特殊岗位的,统一组织专业知识笔试。
(一)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由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制定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红河州事业单位专业素质考试规程》组织实施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内容,请考生查阅公布的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实施方案。
(二)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行业或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2013年12月14日。
六、考生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程序和内容
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或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州、县(市)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主要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
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二)资格复审递补
若有考生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岗位笔试或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并由各级人社部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七、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即进入体检、考核(政审)程序,并进行公示。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分别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二)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考核(政审)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三)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四)针对各县(市)部分岗位,采取不明确到具体招聘单位,将同类型岗位合并为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经过专业知识笔试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后,按成绩的排名采取“选岗”等方式确定具体的拟录用单位,最终以各县(市)公布的方案为准。其它州属岗位和县市岗位拟录用人员的确定仍然按本简章第八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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