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招聘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公告
推荐课程:2013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名师高分入编课程
为做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工作,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市场执法人员8名。招聘公告于2013年11月8日同时在中国谯城网(www.bzqc.gov.cn)、亳州人事考试网(www.bzrsks.org.cn)、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bzqcrsj.gov.cn)、谯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网(www.qcwtl.gov.cn)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中国谯城网、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谯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8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包括在读研究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