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0名)(2)
四、准考证
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考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人社部门备案),采取闭卷形式,实 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列表,考试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是否面试由招聘单位决定,并在本公告中明 确。决定面试的,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 2∶1确定。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 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 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
七、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八、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予聘用。
九、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 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4.招聘公告除在本报公布外还将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sub/99.html)、西北人才网 (http://www.xbrc.gov.cn/kefu/2011shy/zhp.htm)、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896066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960193、0931—8960661
省纪委、监察厅监督电话:0931—8873186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931—8826098
附件:2013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专业岗位列表(第十期)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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