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绥芬河市事业单位专业人员招聘公告(3)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
1、笔试(2013年12月14日):笔试主要测试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录取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2013年12月21日):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发展潜质和形象气质及与岗位相匹配能力等。
3、成绩合计:笔试、面试相加合计总成绩。笔试、面试权重为6:4,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4、确定考察人选:依据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未参加工作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思想品德、在校表现及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对有工作岗位的考生,按照德、能、勤、绩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使用意见。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uifenhe.gov.cn
市人社局网站:www.sfhrsj.gov.cn/
(五)聘用
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绥芬河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按照所报考的事业单位性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其录用单位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