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海藏区新增编制公开考录公务员网上报名须知(2)
三、关于修改个人信息
如果报考人员提交了报名信息并上传了个人照片,在此文档第一部分“网上修改信息时间”规定期间,网上审核状态为“资格审核未过”或“还没资格审核”两种状态下报考人员可以修改除了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之外的其他信息。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无法再修改个人的任何信息。请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个人的填报信息并确保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报考人员需要修改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的,请报考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修改。
四、关于职位调剂
此次考试报名网上调剂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8:30至2013年11月25日12时。11月24日24缴费时间截至后,我中心将会删除所有未交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考人员的信息,并将各职位报名情况统计表发布到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最终报考人数形不满4人的职位,要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请报考这些职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如果收到报考单位资格审核人员调剂职位的通知后,请认真按通知要求调剂职位。
五、关于加分
根据有关政策,对退役士兵和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的汉族子女,此次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符合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在本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和农村服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
少数民族和退役士兵两种类型的加分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民族”和“是否退役士兵”两个字段确定。请报考人员务必确保此两项字段填写无误。
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并成功缴费后,于2013年11月23日至29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六、声明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对未按《须知》要求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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