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柳州桂中派出所招聘治安巡逻协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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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桂中派出所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巡逻协警。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治安巡逻协警5人(适合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热爱巡逻防范工作,具有法律、法制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20至4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性166厘米以上,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有柳州市本地户口。
部队复转军人、有特殊技能专长、有摩托车或者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其他处分,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招聘岗位的;
4.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分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在柳州市人才网(http://www.lzrc.com.cn)对有关招聘事宜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2.现场报名地点: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桂中派出所(柳州市城中区体育路8号,联系电话:13788127241)。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个人简历;(2)户口本、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员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考生应严格按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按照本招聘简章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本次招聘面试考生。
(三)面试:由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桂中派出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地点、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考场现场及招聘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布。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特点及要求,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及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考核人选的考核和体检工作。主要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按招工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上岗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五、工资待遇
薪酬:2000-2200元/月左右(含个人及单位应缴保险)
详细情况向招聘单位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桂中派出所咨询(咨询电话:13788127241)。
本简章由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桂中派出所负责解释。
柳州市公安局桂中派出所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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