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2013年第四季度遴选公务员公告(3)
(三)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报考公安岗位按《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执行,《特殊体检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其他岗位的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2013年12月9日上午,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监察局会同遴选机关对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商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监督与咨询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遴选政策咨询: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电话:023-40661621
遴选事项咨询: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长寿区2013年第四季度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
1.附件1:遴选职位表。xls
2.附件2:2013年下半年专业目录。doc
3. 附件3:报名推荐表。doc
4.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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