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6名)(3)
(四)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然并列,进行笔试加试确定被录取人员。
2.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实,在试用期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报考者,终止其试用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考部门和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政审标准执行。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体检考核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连山区政府网、区人社局楼前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协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见习)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按期(一周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2.报考新台门镇卫生院的应届毕业生(2012、2013届),没有取得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的考生,在2015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的资格,方能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未正式聘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连山区事业单位编制,相关的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证明,确保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准确,后果由考生自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具体情况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及《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执行。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察电话:0429-2123058或0429-2122520。
附件:1.2013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一)
2.2013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二)
连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