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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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起30个工作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是经市编委批准的全额拨款事业法人单位,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本中心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市文化广播影视实行全方位的监测:负责开展本市广播电视播出和覆盖效果的监测;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监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网络游戏等文化领域监测工作及本市境外卫星电视接收地方服务机构工作。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卫星、视频点播监测与分析: 职数 一名
数字电视监测与分析: 职数 一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1、卫星、视频点播监测与分析岗位
(1)主要岗位职责:
根据国家相关管理法规和规章,负责对本市卫星电视、视频点播运营单位的节目内容进行监测与分析,完成信息统计,编制监测报告。针对相关行业内容进行分析调研。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身体健康、品行端直、责任心强,善于学习研究,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及较强的逻辑思维和洞察能力;应聘者应能熟练掌握各类办公程序及操作,了解当前广电行业管理相关法规,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功底。热爱广播影视事业,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熟悉广播电视行业者优先。
2、数字电视监测与分析岗位
(1)主要岗位职责:
依照国家相关管理法规和规章,对本市数字电视数字及IPTV的节目进行监测;汇总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并对行业发展动态进行分析调研。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计算机、信息
工程、广播电视、传播等相关专业毕业。身体健康,为人正直热情,工作认真负责,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数据分析和洞察能力;具备较好的网络信息和新闻敏感度,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热爱广播影视事业,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熟悉广电、新媒体行业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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