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6名)(2)
三、报名办法
2013年吉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领取《准考证》等工作均在现场进行,外地考生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2日8:30至12月6日16:00。地点:吉林市人民医院门诊八楼会议室。联系人:李朝辉,联系电话:0432-62522515。详细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
1、现场报名者须在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一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考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12月2日8:30起将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各一份及1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上传至jlsrmyyrsk@sina.com,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6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收到邮箱回复。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12月2日8:30至12月7日11:00。
吉林市卫生局负责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裁决。资格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12月7日11:00。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12月2日8:30至12月7日11:00。
现场报名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场缴费;外地考生(网上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后,进行复审。资格初审时,需要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医师证、医师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考生报名缴费后概不退费。
收费标准: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专业知识》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领取《准考证》
时间:12月10日8:30至16:00。领取地点:吉林市人民医院门诊八楼会议室。联系人:李朝辉,联系电话:0432-62522515。详细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考生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2013年吉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3日08:00—09:30,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的方式。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进入1:3比例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但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1:3(含1:3)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认证与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12月17日—18日分别到学历资格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资格认证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逾期未申请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1、学历资格认证。进入面试人员携带与本人报考时填报的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及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吉林市解放北路人才市场),进行学历资格认证。认证合格的,即可领取认证机构开具的“人才评价证明书”。
2、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吉林市卫生局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复审通过后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完成面试费缴纳的,当场领取《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
经学历资格认证、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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