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松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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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经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松原市宁江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纳入本次公开招聘的松原市市直和宁江区共5个主管部门所属16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7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3年松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12月2日至1977年12月2日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办理(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以下为1995年12月2日至1982年12月2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3年12月2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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