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锡盟西乌旗招聘苏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简章(4)
2013锡盟西乌旗招聘苏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考试高分课程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在旗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纪委监察、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对并列者采取加试(面试),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加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因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无递补人选的,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或取消拟招聘岗位。
七、公示
(一)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西乌旗政府门户网、人社局网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经调查后不属实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从参加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及考察。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对并列者采取加试(面试),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加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因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无递补人选的,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或取消拟招聘岗位。
八、聘用
(一)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财政局统一分配,人社部门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可直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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