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锡盟西乌旗招聘苏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行组织苏木乡镇财政所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内财农改[2013]129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正、公开和程序透明的原则,计划组织公开招聘苏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全旗范围公开招聘苏木镇财政所事业编工作人员15名,其中招聘蒙汉兼备人员11名(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遵守会计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3、截止2013年12月1日,具有西乌旗户籍连续5周年以上或高考时具有西乌旗户籍连续5周年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财经工作2年以上的不受专业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被开除公职处分的;
4、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及研究生;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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