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疆体育总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6日至12月16日(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自治区体育总会(北京中路东二巷50号,乘54、306、76路车新市区站下车或乘BRT1号线二工站下车即到)。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谢 强、阿孜古力·热西丁
联系电话:0991-6683175
(五)报名须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自治区体育总会培训中心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 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体育总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12月17日-18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j.xinjiang.gov.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
5、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体育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j.xinjiang.gov.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