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由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焦作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om)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凡拟聘用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和材料;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根据用人单位拟聘岗位工作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拟聘人员必须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其中食品、化学专业岗位人员依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有关规定执行,凡有规定中情况的不予聘用。
按照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及其他现实表现进行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录用。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在焦作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意见,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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