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移民开发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自述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技术业务水平。
面试成绩采取现场评分制,对面试人进行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各一位后,取平均值确定被面试人的面试得分并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拟聘人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要求,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与复审。考核主要从被考核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对其具备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考核通过被考核者原单位的组织(或相关的组织机构),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行应聘资格复查。
3、对体检或考核中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人员中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经考试、考核、体检等规定程序后提出拟聘意见报云南省移民开发局。
经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审核通过后,对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和云南省移民开发技术服务中心张榜公示,并在云南移民网(www.ynymw.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占用国家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招聘前已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按照《云南省调配工作暂行规定》(云办发〔2001〕22号),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调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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