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公告(15人)(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百分制打分。
声乐、音乐学、国标舞、艺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待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完成后,根据两项成绩按比例相加之和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不限专业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专业技能测试
声乐、音乐学、国标舞、艺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等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
2.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现场确认地点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携带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应聘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面试确认;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014年7月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含所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确认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着重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成绩并列,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不限专业岗位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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