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双版纳勐腊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145名)(2)
④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签字盖章确认。
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现场缴费。报名相关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费100元/人。
⑥已缴费人员请于2014年1月16日—17日到勐腊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公共科目考试的《准考证》。专业考试的《准考证》领取时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⑦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公告取消。特殊岗位、紧缺人才经勐腊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考。2014年1月13日考生可登录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二)考试
为使考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100分。分值分别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1、公共科目考试
①公共科目考试由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命题阅卷,按照百分制评分。
②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4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
③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专业技能测试
①专业技能测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方案,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以百分制评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考试全过程。
②专业考试时间:2014年1月19日——1月21日。
③专业技能测试地点以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4、考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综合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
(三)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在综合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体检由勐腊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行业执业体检要求执行。符合体检要求的参加政审,政审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予聘用。因考生原因自愿放弃的岗位或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考生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岗位,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次递补一次,如果递补者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拟聘人员体检、政审合格的,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xsbn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到勐腊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本次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见习、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按规定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考试,经初聘培训考试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转正定职手续;不合格者经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聘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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