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聘人员公告(2)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根据省里相关文件及我院公开招聘人员相关办法的规定,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者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准确信息者,学院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核。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专业岗位分别排序,根据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对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及岗位所需的技能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检监察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对公开招聘全程进行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24-62299926
招聘联系人:杨甜
招聘联系邮箱:lnfvccxzy@163.com
附件: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