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内蒙古师大附属盛乐实验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
6.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年龄、民族、学历、学位等信息。凡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填报职位资格条件的,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或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行政和事业正式编制)、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7.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由师大附校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专业测试,同时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教学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用汉语试讲,按照抽签顺序,对试讲内容准备15分钟、试讲15分钟;行政、教辅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应聘人员可自行选择蒙汉两种语言,作答须用选择语言作答,没按自选语言作答的,按违纪处理。专业测试内容由学科专家评委指定。
2.对教学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比例1:1及以下的岗位,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对教辅、管理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平均成绩,方具备体检和考察资格。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40%+专业测试总成绩×60%。
4.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师大附校加权计算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将专业测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师大附校网上一并公布。
5.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核的,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则由师大附校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有关规定,由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由师大附校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录用资格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并在师范大学师大附校网站公布。对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师范大学附校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是否有招聘工作人员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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