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湘潭湘乡市“5511” 人才工程引进人员公告(2)
四、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报名时只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湘乡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届时请登录中国湘乡网(www.xiangxiang.gov.cn) 、湘潭人事考试网查阅。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以湘乡市人社局审定的结果为准。
五、考试事宜
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或专业技术职称要求为副高以上的考生免笔试,参加面试(谈)。面试(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以及大学专科的考生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
报考医卫类岗位的考《医卫岗位综合知识》。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医卫岗位综合知识》为医卫类岗位所应具备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占7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30%)。
请报名的考生于2月17日-2月21日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查阅并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上午9:00——11:00 《医卫岗位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申论》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确因工作需要,岗位特殊,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无人报考的职位经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将该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职位或新增职位补充报名。
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2、面试
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两科笔试的各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明确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经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由两科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总成绩的,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医卫类岗位的考生,面试为操作考核。
面试时间:拟定于3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湘潭人事考试网及中国湘乡网的公告。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六、体检
面试(操作考核)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医卫类人员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70%和30%合成综合成绩,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体检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参加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试(谈)达成意向的博士及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实施。如体检有不合格的或缺席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由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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