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
邮 箱:xinhuahrvip@163.com 联系电话:2507610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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