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人员公告(4)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医院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完成体检,体检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按照同一招考类别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2、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等内容及要求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
(六)公示
1、对拟录用人员,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博士研究生同时享受学校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六、常年招聘博士的程序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不限;全年接受现场报名,录满为止。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简历(本科学习阶段开始记录)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攻读学位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在职人员,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应聘我校的证明。
2、报名地点: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处
3、资格初审:学校人力资源处对应聘的博士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初审通过的即进入面试环节(免笔试)。
4、面试:由学校人力资源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试讲(本专业)、实作(报考岗位技能)、个人综合素质(含特长展示)。
5、体检:面试成绩在85分及以上的,进入体检环节。
在指定医院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完成体检,体检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6、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相关待遇
1、录用的博士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执行。
2、学校给予被录用的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万元。
3、学校给予被录用的博士科研教研项目启动经费20万元,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配套使用。
4、被录用的博士可优先租用校内周转房。
七、聘用要求
(一)集中招聘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1日以前提交所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报考财务处岗位人员还需提交助理会计师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被批准录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人力资源处报到,并按规定办理相应聘用、入编等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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