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结构化面谈法”时间为2014年2月14日至2014年2月15日
“试讲”、“专业技能操作”时间为2014年2月22日
根据《2013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内容,现就2013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方法
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教师(教员)岗位面试方法为“试讲”,时间为15分钟;声乐、演奏岗位面试方法为“专业技能操作”,时间为8分钟;其他岗位面试方法为“结构化面谈法”,时间为8分钟。
二、面试安排
州直面试考场统一设在延边州委党校,县(市)面试考场分别设在各县(市)(详见附件),每天上午6时30分入场签到,6时30分未入场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直接面试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附件。
“结构化面谈法”时间为2014年2月14日至2014年2月15日。
“试讲”、“专业技能操作”时间为2014年2月22日。
三、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二)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面试费每人80元,自备午餐费20元;
(三)参加面试考生入闱时随身携带的通讯和电子设备必须关闭,然后交由考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一旦在入闱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和电子设备未上交的,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穿着部门或行业工作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记的饰物;
(五)面试时考生只报考号,不得报出姓名或其他可表明身份特征的信息(如所在单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籍贯、出生地等),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不得在发给的题签(教材)上进行涂写,考场(备课室)内已为每名考生准备了笔、纸,考生可以准备发言(讲课)提纲;
(七)考生在候考室内要保持安静,禁止吸烟;
(八)考生入闱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如需去洗手间,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监督;
(九)考生进入主考室参加面试时,随身携带自己的物品,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室候分。成绩公布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再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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