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广州荔湾区纪委监察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名(2)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B080605或A0812)或法学(专业代码:B030101或A0301,详见附件2)专业毕业。
6、有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相关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至2014年2月26日止;工作经验不包含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六、招聘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4年2月10日至21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hrssgz.gov.cn)、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4日(星期一)至26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咨询电话为020-81378169。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1楼)。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2)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3张。
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本人有效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考试。
1、笔试。
(1)时间:2014年3月2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
(3)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在广州荔湾网公布。
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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