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昆明市市级和部分区(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3)
A+ A- 2014-02-20 15:42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郭磊 评论 点击收藏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选调单位可提出书面意见,经审核同意后,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由各选调单位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于6月30日前将考生调动材料按照管理权限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一)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二)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选调单位提出申请,否则5年内禁止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三)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本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相关纪委部门负责选调的监督工作。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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