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大学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2)
(二)考试办法
1、应聘要求“博士”学位岗位的考试办法。
(1)凡参与公招网络系统报名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博士均可以参加专业技术考试。
(2)专业技术考试包括有:英语水平能力测试、授课能力测试、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及技术。考试时间和地点在现场确认时通知,如有临时改动会以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3)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对应聘博士进行综合考核及评分,标准涉
及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业务能力、英语水平能力、科研业绩成果、学科教育背景、实践经验等,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4)可在广州大学人事招聘网络系统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时间以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为准。
2、应聘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的考试办法。
(1)如具有博士学位者应聘此类教学科研岗位则按以上第1点既要求“博士”学位岗位的考试办法进行考试。
(2)硕士应聘的考试形式依次为笔试、面试/试讲(含实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应聘此类非教学科研岗位按照硕士应聘的考试办法进行考试,笔试时间以现场确认时通知为准,面试/试讲时间以我校人事招聘网公告及电话、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3)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所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含实操)的人选。
(4)面试:由专家小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技术和实际操作等方面的知识。
(5)试讲:自选与应聘专业相符的课程,作20分钟的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个人形象、科研能力等。
(6)面试/试讲人员成绩采用百分制。
(7)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面试/试讲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计算,最终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8)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可在广州大学人事招聘网络系统查询,查询时间以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为准。
(三)体检
由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根据最终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被确定为体检的人选由学校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及择优聘用,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时由学校给予报销。
(四)聘用和公示
经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确定聘用的人员,博士试用期为半年,硕士试用期为一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9月1日前顺利毕业、取得相应学位后到我校报到工作方可招聘有效,逾期则招聘结果无效。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它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实施本校本次的公开招聘工作。学校成立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由我校主管人事的校领导、各相关专业的专家、人事纪检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安排以下工作:
1、招聘计划的制订及招聘工作的实施,包括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等;
2、确定试教专家小组、面试考官小组成员(由用人部门主管领导、组织人事与纪检部门领导、相关专业的专家及教研室教师等有关人员组成)。
3、对进入试教、面试阶段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体现、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的综合测评考核。
4、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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