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聘编制内教师和管理人员(2)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学院依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于2014年3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gdit.edu.cn/kgy)上公布,并通过电话和短信告知复审和考试时间。(材料不全视为初审不合格)
2.复审。初审合格者须于2014年3月21日至22日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鉴定证明(如复审期间无法提供鉴定证明,须在体检前提交人事处审查,如候选人仍无法提供,依总成绩次一名递补体检)、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工作证明和获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我院人事处复审。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复审合格者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考试。
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用人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开考: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大于或等于3:1,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则考生人数必须达到3人或以上,如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则考生人数必须达到6人或以上,达不到6人,但超过3人,则只能录取1人,以此类推。
成绩公布: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8个工作日内公布(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在全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1.教师岗位。考试由笔试、面试(说课+答辩)两部分组成。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占80%)和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知识测试(占20%)。
面试内容为相应专业课的内容,说课完毕后即进行答辩。参加面试考生按照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排序中择优依次确定。总成绩=笔试(占50%)+说课(占30%)+答辩(占20%)。
考试时间:笔试120分钟;教师面试说课15分钟,答辩8分钟。
2.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考试由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占80%)和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知识测试(占20%)。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实操和常用办公软件的操作能力。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的考生按照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排序中择优依次确定。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30%)+技能测试(占20%)。
考试时间:笔试120分钟;面试12分钟,技能测试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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