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2)
4、报名要求:
(1)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或具备的执业资格应聘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者须在《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上认真填写个人信息,提交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2)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2013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的协议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4)随军家属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配偶现役证明、随军证明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需提交配偶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
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考生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开考。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名单于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前在花都区卫生局网、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下午1:30至5:00。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实验中学(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35号)。
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本科、大专毕业生、全科医生、随军家属招聘职位的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职位的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临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三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临床能力考核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生单科考试成绩60分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3月30日(星期日)下午2:30至5:00。
(2)笔试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实验中学(广州市花都区新
华街商业大道35号)。
(3)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临床、护理、口腔、检验、公卫、药学、中医共7个专业。
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4月3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在花都区卫生局、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4月7日(星期一)至4月9日(星期三)。
(2)面试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实验中学(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35号)。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临床能力考核。
(1)临床能力考核时间: 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
(2)临床能力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表现、服
务理念与沟通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3)临床能力考核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职位考生报名后凭“临床能力考核通知书”,按所报考单位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为期两周的临床能力考核。
(三)填报志愿。
本科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职位应聘者除外)招聘职位的应聘者须现场填报志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类别与应聘人数等额确定填报志愿人员。填报志愿人员名单于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在花都区卫生局、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1)填报志愿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2)填报志愿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实验中学(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35号)
(3)填报方法:每个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所学专业,选择应聘职位类别,然后在所选系列选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填报志愿时必须选择是否服从统筹调配。志愿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个人亲笔签名,花都区卫生局人事科盖章确认。双方各保留一份。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接受委托填报志愿。逾期不参加现场集中填报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