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遵义赤水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363名(4)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以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因面试人员缺考等特殊情况,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实际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比例的岗位,其优胜者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招聘相同试卷所有参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取消该岗位,不再递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学历层次较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若学历层次再次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必须在赤水市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得知体检结论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复检一次,未提出复查申请或逾期提出复查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查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六)预选岗
体检合格后,报考同一岗位类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限时参加预选岗。总成绩并列的,学历层次较高的考生优先预选岗;若学历层次又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预选岗;若仍不能确定预选岗优先次序的,抽签决定预选岗先后次序。
考生通过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等招聘环节后,其预选岗有效;反之,预选岗无效。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预选岗时,必须带考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查验后才能参加;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考生关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七)考核(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出具政审报告。
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由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拟聘人员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三、纪律要求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接受赤水市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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