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教师招聘110人公告(3)
2014年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教师招聘考试高分课程
八、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聘用制,编外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除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外,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核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在已确定的招聘岗位(指所在学校)工作,三年内不允许申请调动。否则,按合同违约处理。
九、有关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试讲、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二)经审查,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自负,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三)资格复审是按照招聘方案要求,对录取人员的学历、学位、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生档案、身份证等档案材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最后核查认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通知、公示等所有与招聘有关的内容均在沧县招聘网发布,请报考人员经常浏览本站,以便及时获取有关信息。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安排,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股。县监察局参与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3053928。
十一、本方案由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3059901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