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衡阳市教育局学校招聘校医和会计公告(2)
2、笔试内容:校医和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校医岗位和会计岗位分别制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四)考核
1、考核对象:
校医和会计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对参加考核的人员未达到考核比例且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其招聘计划。
2、考核内容:
校医岗位和会计岗位的考核方式均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专业技术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分。校医岗位和会计岗位考核分别单独设置考核组。考核结束后,考核者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即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考核出现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类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校医、会计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占70%、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类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办会同招聘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类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www.hy12333.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办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进行岗位选择,岗位选择时先由招聘办对聘用人员分类(校医岗位单独一类,会计岗位单独一类)后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然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招聘学校岗位。聘用人员岗位选择完毕后由组织派遣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参加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事项
(一)所有招聘工作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衡阳市教育局二楼213室),联系电话:0734-8811335、0734-8811309,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67005。
(二)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其被聘任的岗位确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www.hy12333.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监督电话: 0734-8866605 (市纪委)、0734-2896686 (市人社局)。
本简章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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