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医科大学招聘人才工作方案(28人)(2)
2014年山西医科大学招聘考试网络高分课程
3、如报名比例达3:1的岗位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如岗位报名比例不达3:1的,经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进行复试。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采取面试与考核的办法。
4、初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现场确定拟聘人选,根据工作组的考核意见,按1:1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拟聘人员确定后,就地到学校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人选经校党委、校行政审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拟聘人员到岗实习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到拟聘岗位实习试用,时间为两个月。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由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统一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及省教育厅领导下进行,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层层把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成立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年度的公开招聘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纪委书记和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用人单位、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公开招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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