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开放大学、理工职业学院招聘人员公告(2)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考试前1天,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8)《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份。
(四)考试
考试由我校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根据岗位应聘具体情况,原则上按不少于1:3的比例组织考试(若参加考试人数不足,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组织)。
专任教师岗位考试采取试讲(实操)、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试讲(实操)、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平均分作为试讲(实操)、面试的最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试讲(实操)成绩×60%+面试成绩×40%。
除专任教师以外的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到低,择优组织面试(实操)。笔试、面试(实操)按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由我校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卷并计算成绩,面试(实操)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实操)成绩×60%。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笔试成绩合格、符合空缺岗位要求、且服从调剂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我校成立面试、试讲评审小组负责评审。专任教师岗位的评审小组由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 人。其它岗位评审小组由院领导、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
考试综合成绩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向考生宣布。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在参加其它岗位考试并符合空缺岗位条件的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持学校开具的体检介绍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程序及标准均遵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我校对应聘人员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经我校校长办公会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并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本公告由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gdpi.edu.cn/zhaopin /index.html)或广东开放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gdrtvu.edu.cn/other /zhaopin.html)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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