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仲裁委员会招聘办案秘书公告(2)
3、处理、接待案件处理过程中和处理后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听取仲裁当事人和仲裁员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办意见。
工作标准: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工作,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
3、按本会仲裁规则和办案细则规定的时限完成办案秘书的工作。
4、对领导交办的工作有办理结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报告。
所需知识和技能: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法学专业;
2、熟悉仲裁法律制度、仲裁规则、办案细则以及仲裁部工作人员应知晓的法律法规及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3、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
4、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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