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地震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四、考试
笔试、面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要求进行。
(一)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超过10人的岗位先进行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 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果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则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少于10人(含10人)的岗位,直接安排面试。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报考免笔试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携带报名时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广东省地震局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地震局网页公布,请注意随时关注。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安排进入考察环节,并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组织进行体检。
(二)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硕士以上学历的为半年,本科学历的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0-87686255
监督电话:020-8768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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