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张家口市“百名硕博”引进公告(2)
2014年河北省张家口市“百名硕博”引进考试网络高分课程
(二)企业人才的引进
报名应聘企业岗位的,按照需求信息表联系方式,直接联系用人单位报名,市属企业(含驻张中省属企业和市产业集聚区、东山产业集聚区、南山产业集聚区驻区企业)引进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的,向市人才办申报,由市人才办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百名硕博”计划进行管理。
四、相关待遇
1.市直事业单位拟引进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解决事业编制,列入市财政开支,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录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由市财政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发放,每年3万元),每月享受300元学位补贴;博士研究生配偶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帮助安置工作。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经市人才办评审纳入“百名硕博”计划管理的,参照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享受相应待遇。
2.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引进的人才在培训学习、参与科研项目、承担科研课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支持。
五、考核管理
对“百名硕博”计划引进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实行动态管理,市人才办每年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不胜任者,取消相关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张家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13—8035586。
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
张家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