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荣昌县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额在考核合格者当中按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应于考察时提供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额在考核合格者当中按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录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 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荣昌县201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
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8日
附件
荣昌县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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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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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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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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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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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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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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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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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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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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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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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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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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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
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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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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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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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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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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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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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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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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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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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境
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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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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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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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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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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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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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从事高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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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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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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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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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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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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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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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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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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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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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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