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学院政治部网页(http://zzb.jjgx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zzb.jjgxy.com.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014年4月11日